we've known each other since we were nine or ten;
together we've climbed hills and trees,
learned of love and A-B-C`s,
skinned our hearts and skinned our knees.
Goodbye my friend, it's hard to die,
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;
now that the spring is in the air,
pretty girls are every where;
think of me and I'll be there.
We had joy, we had fun,
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;
but the hills that we climb
were just seasons out of time.
------WESTLIFE
我引用西城男孩的这段歌词绝不能证明我英语很好,正相反,我一看到英文就头痛,就会想起在大学里让每个人闹心的四六级,上大学以来我很少听外文歌,看原声电影,眼不见心不烦嘛!是雨向我推荐的这首歌,她说这首歌很动听,我听了下,真的很动听,后来去网上查了歌词解释,知道了大概意思,才发现这歌挺适合现在的我,因为我此刻正坐在一个狭小的帐篷里,一只巨大的石龟上,对面是浅蓝色的海,潮湿的海风环绕往来。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来到这儿了,记得最后一次来这儿是和飘一起,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,到底有多久我记不得了,这儿的一切都没有变,无论远处的青山,还是地下游走的螃蟹,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。好友名字全是灰色,我独自一人坐在这里,让西城的seasons in the sun不断的回放,漂浮在流波的海面上。我一直怀疑流波这个名字,它到底是不是海,这么浅而透明,没有波浪,只有点点涟漪,却叫流波。我从小喜欢海,喜欢赤着脚踩在松软温暖的沙滩上,任由浪花一次次轻柔的拍打。我所在的城市离海很遥远,可能一辈子也去不了几次,可我喜欢海,总是梦到海。于是流波成了我过去经常去的地方,一个难以忘记的地方。
一群人在围攻星宿,施展着各种绚丽的法术,他们的上空象炸开了五颜六色的焰火盛宴。原来今天是星期四,记的过去每当周三周四,都要早早的坐到网吧,早早的跟家族里的朋友组上队,等待那七个呆傻唱戏班的到来。不论挂风下雨,有课没课,成了一种习惯。我怀念那段日子,怀念一起聊天,一起做任务,一起抢星宿,一起打架的日子。这些朋友给我的感觉与现实不同,没有什么功利。只是为了很单纯的目的聚在一起,做着共同的梦。我们努力的砍怪,不断的砍啊砍,好象这样就会很快变成大侠,然后一起笑傲江湖。可有一天,我发现好多人总在一个地方,没日没夜的打,永远不知疲倦的打,就象是一个个傀儡,我才知道,挂的存在,和我们的可笑。血姐用尖利的剑一次次扎向那些麻木的不停打怪的人,以宣泄内心的愤怒,证明自己的判断------又是挂。而我则在这些不停打怪的人群中穿梭,象是看一件件很奇怪的东西。
诛仙带给我快乐的同时,也带给我极大的束缚与压力。一种集体的推动力迫使着你不停的打怪升级,就象公园里的旋转木马,启动了,就停不下来,因为前后都有人,无尽的任务,无尽的做下去,旋转。“加油啊不要被落下”。可加到哪里才是头呢,到头了又能怎样,该是分别的时候了吧。我发现七十五,九十都是临界点。家里总有人在这个点上退出。相聚是短暂的,总会到分别的一天,我坚持到了九十,然后离开了,我很少哭,我的眼睛一直很干,可那天我哭了,而且哭的很厉害。
旁边一对情侣突然爆发的笑声把我拉回现实,他们正盯着电脑屏幕上做着各种搞怪动作的吴宗宪,他们笑的很投入很甜蜜。人家说来到大学都会学会两件事,上网和恋爱。上网我早会了,记的初中时通过MSN认识了一位台胞,我们无话不谈,情如姐妹,甚至相约一起去西藏看大佛,但最终失去了联系。至于爱情,我一直认为是很神圣的词。只有偶然相遇,经历风雨,患难与共,锲而不舍,生离死别,最后终于走到一起才叫爱情。对此雨只是轻蔑的哼了一下,丫准是武侠小说看太多把脑袋看坏了。我很诧异她们不到两个月就都各自找到了知己,甚至海誓山盟,白头到老,“我以为大学是最美丽的地方,冷冷的溪边有你还有鱼在水里,一堆堆很自在,一对对很相爱。”校园里总是不断放着这首歌,或许我不能跟上时代潮流?我发现教育是个很可笑的词,中学把你禁锢在地狱,大学又一下子把你抛到天堂,真的好不适应,有点晕,眼见周围都是浮躁的人,自以为是却无所事事的人。生活的意义是什么?大一我用了一年时间,翻遍了图书馆的各种哲学书籍,经典名著去寻找答案,却只换来更多的疲惫。你是想的太多了,想的太多会累的,现实点吧,适应生活,雨对我说。
大学是个功利的地方,一个小型社会。他们用奖学金,党员名额告诉你竞争的残酷和必要性。雨是我进大学以来唯一的朋友,我们曾经形影不离,在他出现之前,一起翘课在校园里游荡,打饭,逛街,谈着各自的梦想,嘲讽大学的课程与制度,和某些虚伪做作的人,可这样的生活她很快厌倦,她一直在期待什么,在寻找什么,不象我,对一切感到怀疑甚至排斥。
好友名字依旧灰色,世界频道永远是那几个熟悉而陌生的名字,他们永远不知疲倦的刷着。他们亲切的互相道着早安,晚安,象亲密朋友一样说着家常。世界频道什么样的面孔都会出现,有失恋找人倾诉的,有恋爱着的发着各种恶心的话语,有吵架的互相道歉或更激烈的骂下去,当然更多的是叫卖各种武器装备的,在诛仙世界里一切都可以用价钱来衡量。无论小说主人公所心爱的法宝还是仙鹤麒麟等上古神兽,一切都难逃商人的眼睛。
雨突然玩起诛仙时,我确实诧异了一阵子。与我相反,她向来对网游嗤之以鼻,视网吧为堕落场所。我想也许是因为那天晚上的缘故,那天她很晚才回宿舍,那晚她喝的很醉,醉了一直在哭,不断重复一个人的名字,那人是学校里小有名气的吉他手,谈吐诙谐,思想与打扮前卫。他们认识不久,却如胶似漆,甜蜜的不行,可雨醒后说他是个混蛋,彻彻底底的混蛋。雨说,我讨厌这个世界,它让我很失望。从那以后她很少去教室,整天泡在网吧里玩诛仙。
我们这个地方网吧比饭馆还多,而且每家都独具特色,不会混为一谈。我经常去的那家显示器屏幕特敏感,只要周围二十米内有谁开机,它就会跟着啪的猛闪一下,然后剧烈晃动,最后呈现出不规则的几何形,而且每次形状不同。可我还是习惯在这儿上网,至少相比别的地儿它的网速不是很卡。记的第一次上诛仙是在另一个地方,那时雨已经好几天没去上课了,当我找到她时,她正趴在电脑桌上静静的睡着。我只好坐下来等她,她醒来以后让我陪她一起玩诛仙,我答应了。这个网吧网速不慢,下个电影电影用不了几分钟,可当我第一次跑出河阳城时,却发现蝴蝶和野猪都是静止不动的,我向它们挥了几刀,发现自己也变的静止不动了,直到几分钟以后,才看到自己已躺在地上。真无法想象这样的环境雨是怎么玩的。
你来啦?你不是不玩诛仙了么。雨发来一个惊讶的表情。她已经一百三十级了。雨升级一直很快,她几乎把所有的剩余时间都投入进去,我很快就被她甩的远远的,到后来除了让她帮忙打BOSS外,我很少有机会和她一起做任务。我想她在试图忘掉一切,因为过去让她很伤心,所以她要忘记。唯一的方法就是把精力全部放在另一件事上,她选择了诛仙。她始终一个人,没有进任何家族帮派,没有认识一个朋友,难道任务和凶一个人杀不了么?雨对我说。
你最近跑哪里去了!飘发来一个愤怒的表情,我看到里面包含着惊讶与开心。飘很象雨,她爱用的表情,睿智的语言,轻蔑的嘲讽都很象。飘对生意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,炼器,材料,衣服,武器,各种让我头晕的东西经她一鼓捣就变成了财富,很少见她做任务,问之则曰:我正盯着过往路人兜里的金子。我知道她一定在一线,而且又变成了一只猴子。可她过了很久才买到心爱的云马,因为她号上辛辛苦苦攒下的钱总是被人盗去。
诛仙里盗号的很猖獗,甚至在世界公开叫卖,自称其是黑货,越是这样越能吸引一大批人。玩诛仙的人都会有焦虑,直到把号卖掉以后我才彻底摆脱了那种持续已久的焦虑,在雨身上,我依旧能看到那种焦虑。对机器的安全异常敏感,每次上诛仙前都要彻底的杀毒,360,瑞星,卡巴全装上仍不放心,生怕哪天上线身上已一无所有。记的一天雨来我家,盯了我家电脑良久,象个敏感的兔子,又象个多疑的老者,犹豫了半天,也没敢上诛仙,因为她发现我机器装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东西,她说的莫名其妙的东西,指的是几部刚下好的日本动画,而冰说日本是毒的发源地,什么都带毒。
小企鹅在晃动,QQ发出蜂鸣,是血姐。我搞不清楚我俩谁先离开诛仙的,因为直到我离开诛仙之后的某一天她才告诉我她去了魔兽。她说魔兽技巧很多,不象诛仙级别决定一切。记的血姐是个喜欢乱来的人,有一天她说带我去个好地方,那时我六十级,刚踏上沼泽的烂泥,而她只有五十九级。当我跟着她跑到一片茫茫白色沙漠,看到一个个大红怪时,我犹豫了,这是蛮荒啊。可她仍旧笑嘻嘻的向前跑,直到一群燃着火焰的大鸟把我们扑到在地,这时她大笑着说,这个地方不错吧。后来我才知道,那就是让每一个九十以下的人苦恼的修罗鸟。
我喜欢爬山,喜欢那种新鲜纯净的空气味道,喜欢风吹散我的头发,我同样喜欢去攀登诛仙里的城楼和高山,诛仙里的山很秃,并不是说树木很少,而是山体太过光滑,而且几步就到了青云主峰顶端,没有真实感,跟我想象的小说里的青云差了不止几万里,但我还是喜欢攀登,尤其是那些没人在意的山和城楼,坐在山顶或楼顶看着下面渺小的打着怪的人群。这时我遇见了狂人,他站在另一个山丘上傻傻的笑着。于是从那以后我们一起爬山。他不太爱说话,直到夕阳西下,互相道别。我们在河阳的城楼上奔跑,坐在天音的殿顶看夕阳,在青云小竹峰陪陆姐姐说话。他们练级我们放假,走遍诛仙每一个角落。
狂人把我拉进他们家族,于是认识了飘血等人,龙是我们的族长,可我喜欢称他笨龙,觉的这样叫很好玩,因为他真的很有意思。也很重感情。他们那群人都很重感情。记的有一次狂人说想建帮派,龙赶紧把族长让给他,你不想建帮么,不当族长咋建?狂人很生气,说不是这个意思,又把族长还给他,结果家族技能被他俩弄的连降两级。回来吧,大家一起练级,醉说。欢迎你回来,阳光说。还能回去么,那种一起打怪的默契与快乐不会再有了。
在认识他们之前,我在诛仙里的朋友只有兰和猫。我最早在诛仙里认识的朋友是兰,可她很早就离开了,我只记的离别那天。和她把天音所有的妖僧BOSS和山贼头头统统引到了天音寺时,人们吃惊的眼神与惊叹,还有我们放肆的大笑。大有当年令狐冲大闹少林寺的感觉。认识猫纯属意外,诛仙的自动寻径,让我有了边看电影边做任务的习惯,因为诛仙里走路实在浪费时间,当我从蜘蛛侠和绿魔二代的打斗中回过神时,自己已躺在另人生厌的神火护法的脚下了。懒的起来,于是我接着看蜘蛛侠,等天音的出现,这时有人组队邀请,我有些好笑的点了加入。真失望,里面没天音,怎么加了个死人进来?有人说。我刚要发怒,只听见一个关切的声音,她就是猫,猫焦急的四处找天音来救我,好容易找到一个,对方却自称暴力和尚,从不救人,于是我和她一起大骂,于是我们成了朋友。
答应我,不许离开这个家,猫说。可她却走了,她们如浮云般经过,投下短暂的光和影,随后不告而别,诛仙没能留住他们,她们只是匆匆过客,没有留下任何痕迹。
我更庆幸现在拥有的这些朋友。至少我们还有一个QQ群,至少我还可以回去看他们。可离开了诛仙,我们还能有什么呢。只是开着小号傻傻的看着他们打怪练级,以前那种感觉不复归来,也只能去追忆而已。象丢进记忆大海的一块块鹅卵石,只有很少几块会偶尔冲到沙滩上,唤回我一些回忆,仅此而已。
风沙很大,天很凉,我走在回学校的路上。街上行人很多,擦肩而过,都只是熟悉的陌生人。雁过无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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